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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文學」是龍應台所形容:「使看不見東西的被看見」,那戲劇呢?又要如何說明才恰當。
    想起幾年前,學校請來了台灣戲劇家這個劇團的成員,為全校師生演了三齣舞台劇,從頭到尾只有三個人表演,但演技、臺詞、劇情全不含糊。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齣「老師」那場戲,劇情是一個剛得到師鐸獎的老師在與妻子閒聊,一面抱怨著現在的學生問題太多,太難管教,一面聊著自己當學生時的往事,聊到起勁的時候,接到了他多年前的國小導師的先生來電聯繫,為的只是當年他還在讀國小時曾送給導師一張「教師節賀卡」一事。由於那張賀卡裡錯字連篇,他的國小導師一直催促著他要改正,只是這許多年過去了,每當回憶起當年如何閃避老師的催討,也成了一段往事趣談,只是這時師丈在電話中提起了那張賀卡,是他國小導師在臨終前放不下的心事,因為一直沒看到他將錯誤改正,所以止不住地癡癡唸著:「只剩這一張了」,師丈希望他接到電話後能完成老師的心願。那齣戲看到了這兒,不自覺地嘴角上揚了起來,但眼眶中的淚水卻將要溢出,霎時心中有著無限的感觸,是該為劇中那個得獎的老師能遇到這樣堅持有錯要改的國小導師而欣慰?還是要為那位已故的老師,抱著改正每個學生錯誤的執著而感動?
  雖然只是齣戲,我仍低著頭不禁問著自己,究道是什麼樣的堅持能夠讓人感動?是為了信念而堅持吧;什麼樣的執著,可以讓人動容?那應該就是不計回報的執著。在每個人追求所謂「成功」的同時,是否重新檢視過自己所抱持的是怎樣的信念?又是怎樣的態度?是能夠讓別人懷念一生?或是過水無痕?值得深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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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